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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发布时间:2025-02-07 11:01:38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宴链知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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