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3:05:15
办理赴台个人自由行入台证或加急入台证流程说明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属于自由行开放城市: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武汉、宁波、青岛、沈阳、郑州、苏州、长春、石家庄、昆明、南宁、长沙、合肥、泉州、太原、漳州、温州、哈尔滨、大连、烟台、贵阳、无锡、南昌、中山。(移民署从2015年1月1日开通加急入台证,客人可在递交资料的第二日开始至配额日以前的任意一天取得入台证的)
户籍属于非自由行开放城市
2、户籍不在自由行开放城市范围内,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6城市的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也可异地申办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和签注。建议办理前直接咨询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
二、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户籍属于已开放赴台自由行城市的,前往户口所在地各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室)办理。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白底彩照)一张;
(2)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特别提示
(1)个人旅游签注为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团队旅游签注为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2)赴台个人旅游,在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后,申请人还须办理入台证。
三、办理时限
7-10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四、办理费用
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项次20元
取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请参照以下说明中所需资料,即可办理台湾个人旅游(台湾自由行)入台证
台湾自由行入台证申请资料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个人旅游签注(G签)(申请人自行办理)
入台证申请表格
-旅游申请书
- 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 台湾个人旅游行程表
- 随同亲属名册表,如亲属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请以提供财力证明的人士为申请人,其余为随行人。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100dpi彩色扫描件)
- 户口簿整本原件(或第一页至空白页之300dpi彩色扫描件)
- 2寸白底彩色照片(或100dpi之彩色扫描件)
紧急联络人
大陆紧急联络人所需资料--必须是非同行的父母、兄弟姊妹、夫妻等亲属关系(同行者不可作为紧急联系人):
- 与出行人士同一户口本者:身份证及整本户口簿(或100dpi彩色扫描件)
- 与出行人士不在同一户口本者: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由公安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等,但其中一户口本中有载明其关系者免提供)(或100dpi彩色扫描件)
台湾自由行入台证--旅客财力证明文件
20岁以上(3选1)
财力证明文件
- 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3万元人民币以上
- 5万元人民币银行存款证明,存入(开户)日期必须在办证日期前一个 月,注明冻结期在旅行回来日期后
- 银行核发的信用卡金卡或白金卡等(卡上明确标示金卡、白金卡、Gold或Platinum等中文或英文字样)
18岁-20岁在校学生
- 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必须有当学期注册章);(只能使用大陆地区的大专或大学(含)以上的学生证明,外国学校无效)
- 父母或直系亲属同意书;
18岁以下未成年
不得单独申请台湾自由行(个人旅游),须随同父母亲(其他亲属不得办理)同时申请;
-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
-如户口簿不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